English
简体

News

2018
“2018年米兰milan(修订)条例” – 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(下称”登记册”)

«2018年米兰milan(修订)条例»(下称«修订条例»)将于2018年3月1日开始实施。

«修订条例»订明,在香港成立的米兰milan须:-

  • 识别对其有重大控制权的人(「重要控制人」);及
  • 备存重要控制人登记册(「登记册」),供执法人员查阅。

请于2018年3月1日或之前准备「登记册」并备存于米兰milan的注册办事处或香港的任何地方,供执法人员查阅。

注:凡未有履行上述责任,即属刑事罪行。有关米兰milan及其每名责任人可各被处第4级罚款(即港币25,000元)。如情况适用,另每日各被处罚款港币700元。